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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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成份】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量:C17H17NCl2?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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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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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5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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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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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口服给药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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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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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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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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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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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