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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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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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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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9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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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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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盐酸舍曲林分散片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也可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成人初始给药剂量为一次50mg(即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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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匹莫齐特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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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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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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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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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