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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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太子参、茯苓、天麻、九节菖蒲、川芎、胆南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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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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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Z2006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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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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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日3次。温开水送服。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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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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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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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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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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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他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本品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他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他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他抗痫药物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