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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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西洋参、山药、莲子、益智仁、山茱萸、鹿衔草、黄芪、茯苓、大枣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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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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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B2002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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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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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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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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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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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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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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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