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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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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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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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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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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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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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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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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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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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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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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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