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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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化学名称:7-[4-[4-(2,3-二氯苯基)-1-哌嗪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啉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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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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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6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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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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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成人: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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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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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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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在儿童中的足够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只有当潜在利益高于危险性才可使用,否则怀孕期及哺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使用推荐剂量时老年人对阿立哌唑的耐受性良好,无须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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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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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阿立哌唑与D2、D3、5-HT1A、5-HT2A受体具有高亲和力,与D4、5-HT2c、5-HT7。α1,H1受体及5-HT重吸收位点具有中度亲和力,阿立哌唑是D2和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剂,也是5-HT2A受体的拮抗剂.与其它具有抗精神分裂症作用的药物一样,阿立哌唑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认为是通过对D2和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作用及对5-HT2A受体的拮抗作用介导产生的,与其它受体的作用可能产生了阿立哌唑临床上某些其它的作用,如对α1受体的拮抗作用可以阐释其体位生低血压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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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阿立哌唑.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