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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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尼 |
人参(去芦)、鹿茸(酒制)、附子(制)、肉桂、菟丝子、杜仲、仙茅、淫羊藿(酥油制)、肉苁蓉、巴戟天(制)、补骨脂(盐炒)、川牛膝(酒炒)、海马(酥油制)、牛膝、阳起石、阴起石、黄芪(蜜制)、党参、白术(炒焦)、山药(炒)、茯苓、甘草(蜜制)、熟地黄、地黄、龟甲(醋制)、龟甲胶、阿胶、何首乌(制)、山茱萸、枸杞子、麦冬、天冬、墨旱莲、五味子(酒制)、当归(酒炒)、白芍(炒)、川芎(酒炒)、朱砂、柏子仁、莲子(去心)、远志(炒)、龙骨(煅)、菊花、砂仁、木香、陈皮、木瓜(酒炒)、麦芽(炒)、六神曲(炒)、山楂、小茴香(盐炒)、花椒(炒)、母丁香、鹿筋(酥油制)、鱼鳔(制)、黑豆(炒)、白芥子(炒)、法半夏、浙贝母、蒺藜(盐炒)、地龙、土鳖虫(酥油制)、黄芩、螃蟹(酥油制)、硼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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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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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52 |
国药准字Z20043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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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补肾助阳,益气固体,填精止遗,强筋健骨。用于肾阴不足、命门火衰所致的畏寒肢冷,面色恍白,腰膝酸软,精神不振,阳瘘早泄,遗精滑精,性欲减退,女子宫寒不孕,带下清稀,或尿增多,以及耳鸣耳聋,虚喘,浮肿。五更泄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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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注意:应使用常温水进行分散。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1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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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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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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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补肾助阳,益气固体,填精止遗,强筋健骨。用于肾阴不足、命门火衰所致的畏寒肢冷,面色恍白,腰膝酸软,精神不振,阳瘘早泄,遗精滑精,性欲减退,女子宫寒不孕,带下清稀,或尿增多,以及耳鸣耳聋,虚喘,浮肿。五更泄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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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国外临床试验数据,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26例,0.92%)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1、临床不良反应0.1%发生率5%发生率<0.1%发生率不详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红斑血液学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肾脏血尿素氮升高胃肠道腹泻、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胃灼热、食欲减退、便秘微生物感染口腔炎念珠菌病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复合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缺乏、神经炎)其它眩晕、头痛、胸部压迫感麻木注:若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血液学:可能发生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癜)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为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间质性肺炎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性肺浸润(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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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阴虚有火、阳亢、高血压患者及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