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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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甲唑林、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适量、水适量。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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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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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774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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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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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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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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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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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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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粘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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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