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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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德福韦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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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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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97 |
国药准字H2013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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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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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用法:口服,饭前或饭后均可...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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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 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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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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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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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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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