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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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缬沙坦。 |
丹参、三七、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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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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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26 |
国药准字Z4102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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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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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8片),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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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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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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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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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2.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