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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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缬沙坦。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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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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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26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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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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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8片),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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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片。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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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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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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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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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2.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