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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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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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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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72 |
H201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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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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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两岁一次服2-3克,三岁至五岁一次服3-6克,六岁至十四岁服6-9克,一日3次。 |
用于扩瞳时,一般1次1~2滴,或者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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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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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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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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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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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滴眼时避免污染滴管;2. 滴后压迫泪囊区23分钟;3.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4. 避免过量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