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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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量肝素钠,系由肝素钠裂解获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片段的钠盐。 辅料名称:亚硫酸氢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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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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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3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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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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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中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治疗至少需要5天。 2.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 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遵医嘱。血液透析超过4小时,每个小时须追加上述剂量的四分之一或根据血透最初观察到的效果进行调整。 3.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心肌梗塞皮下注射120IU/kg体重,每日二次,最大剂量为10000IU/12小时,至少治疗6天。 4.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伴有血栓栓塞并发症危险的大手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每日皮下注射2500IU直到患者可活动,一般需5-7天或更长。具有其它危险因素的大手术和矫形手术:术前晚间皮下注射5000IU,术后每晚皮下注射5000IU。治疗须持续到患者可活动为止,一般需5-7天或更长。也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8-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然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5000IU。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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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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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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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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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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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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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