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 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查看说明书
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柳氮钠。

生产企业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80030

国药准字H200417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用法用量

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1次。本品的用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患者化疗的强度和中性粒细胞下降程度决定。对化疗强度较大或粒细胞下降较明显的患者以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连续用药7天以上较为适宜,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5000/mm3停药;如所用化疗药物的剂量较低,估计所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严重者,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以1.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稳定于安全范围,对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已明显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细<1000/mm3=,以5μg/kg体重/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恢复至5000/mm3以上,稳定后终止本品治疗并监视病情。 1.肿瘤 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 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3(白细胞计数1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3,骨髓中的原粒细胞明显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2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不足1000/mm3时,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4.再生障碍性贫血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 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3时,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5.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自身免疫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慢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3时,1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3时,1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6.用于促进骨髓移植患者中性粒细胞增加 成人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口服。一次1.5g(3片),一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疗程8周。

副作用

1.对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偶见消化系统:食欲不振、便秘、消化不良、腹胀、口干、黄疸;呼吸系统:咳嗽、咽炎、鼻炎;其它:关节病、肌痛、疲乏、失眠、泌尿系感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的患者慎用巴柳氮钠片(贝乐司),只有当医生判定其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应用5-氨基水杨酸可透过胎盘屏障,但数据有限不足以评价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乳汁中分泌有5-氨基水杨酸,其浓度远小于在母体血液中的浓度;没有报道母体因服用5-氨基水杨酸不良反应,但数据有限。 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资料。 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应用本品的资料。

成分

1. 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药理作用

1.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 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3.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 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药理作用:巴柳氮钠是一种前体药物,口服后以原药到达结肠,在结肠细菌的作用下释放出5-氨基水杨酸(有效成分)和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5-氨基水杨酸可能是通过阻断结肠中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生成而发挥其减轻炎症的作用。 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巴柳氦钠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中国仓鼠肺细胞(CH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巴柳氮钠代谢产物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另一代谢产物N-乙酰-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时,对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影响。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 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 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 5.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患有幽门狭窄的患者可能会延长巴柳氮钠片的胃中停留时间。 2、 对已知肾功能障碍或有肾病史的患者应注意使用。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血清肌酐),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障碍应怀疑本品与5-氨基水杨酸引起的中毒性肾损害,可能出现出血、青肿、咽喉痛和发热、心肌炎以及气短伴随的发热和胸痛。若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与医师联系,并停止治疗。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