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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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当归,白芍,茯苓,熟地黄,阿胶,党参,甘草(蜜炙),黄芪,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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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北生药业汉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佑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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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56 |
国药准字Z36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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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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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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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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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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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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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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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