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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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 |
本品为天花粉、威灵仙、白花蛇舌草、人工牛黄、龙葵、胆南星、乳香(制)、没药、人参、黄芪、珍珠(制)、猪苓、蛇蜕、冰片、人工麝香等制成的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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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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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37 |
国药准字Z1088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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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散结止痛。对食管癌、胃癌有一定抑制作用;配合化疗、放疗、可提高其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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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饭后半小时用蜂蜜水或温水送下(吞咽困难可将药粉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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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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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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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散结止痛。对食管癌、胃癌有一定抑制作用;配合化疗、放疗、可提高其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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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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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