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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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硫酸小诺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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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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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109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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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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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
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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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
1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2 个别患者使用后,眼部有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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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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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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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的早期,包括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耳鸣;疲劳;不适;食欲减退;味觉失常;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腹泻;多尿;以及间断性的思睡和意识模糊。也可能会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短暂性的近视也有报道,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另有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荨麻疹、黑粪症、血尿、糖尿、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结晶尿和肾结石。 |
属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抗菌作用,经体外抑菌实验显示本品对伤寒杆菌、肺炎杆菌和变形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均小于1.46μg/ml,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为2.93μg/ml,又经本品对家兔实验性感染绿脓杆菌的角膜炎和结膜炎的治疗,显示有较明显的疗效。另经家兔眼睛的局部刺激实验,未见本品有明显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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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听力减退或重听者慎用。 2 肝肾疾患者慎用。 3 不宜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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