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来呫诺。化学名称:2-氨基-7-(1-甲基乙基)-5-氧-5H-[1]苯并吡喃[2,3-b]吡啶-3-羧酸。分子式:C16H14N2O4分子量:298.30 |
|
| 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旭晖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2008026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
挤出适量本品,涂在溃疡表面,用药量以覆盖溃疡面为准。一日4次,最好在餐后和睡前做好口腔卫生后使用。尽可能在溃疡一出现就使用本品。 |
|
| 副作用 |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
瞬时疼痛、用药部位刺激或烧灼感,发生率为1%~2%。 接触性粘膜炎、恶心、腹泻,发生率<1%。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动物试验表明,氨来呫诺可见于泌乳大鼠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只有在可能的利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数量≥65岁的患者。一般来说,老年人肝、肾、心功能下降,或可能伴有其他疾病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所以,老年人应注意用药剂量,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
| 成分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的早期,包括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耳鸣;疲劳;不适;食欲减退;味觉失常;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腹泻;多尿;以及间断性的思睡和意识模糊。也可能会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短暂性的近视也有报道,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另有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荨麻疹、黑粪症、血尿、糖尿、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结晶尿和肾结石。 |
||
|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国外临床研究表明,5%氨来呫诺糊剂可持续使用至溃疡愈合。如用药10天后仍无明显愈合或疼痛减轻,应咨询医生。 2.如不慎入眼,应及时清洗眼部。 3.置于儿童不宜触及处。 4.涂药后如发生皮疹或接触性粘膜炎,立即停药。 5.用药前用柔软干净的布轻压溃疡使其干燥。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