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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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中含):盐酸甲氧那明12.5mg,那可丁7mg,氨茶碱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布地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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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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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93 |
国药准字H20030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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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
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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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吸入给药。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剂量应个体化。成人:200~1600g/天,分成2~4次使用。2~7岁儿童:200~400g/天,分成2~4次使用。7岁以上的儿童:200~800g/天,分成2~4次使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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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哮喘危象,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3.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
主要表现为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咽部念珠菌感染已有报道。在极少数病例曾有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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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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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用于妊娠妇女的研究尚不充分,故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除非有非用不可的理由,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本品。在怀孕期间,如果无法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以选用吸入性激素,因为在达到抗哮喘的等效剂量时,前者同口服激素相比具有较低的全身性副作用。 怀孕期间使用本品的妇女所生婴儿可能发生肾上腺机能低下,故应对婴儿仔细进行观察。 因本品可排泄入人体乳汁,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用于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研究,应避免使用。对儿童哮喘的研究表明本品在6~12岁儿童(172例)和13~17岁儿童(124例)中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同。由于口服皮质激素可引起儿童生长抑制,对服用其它皮质激素引起生长抑制的儿童应考虑其同样可能对本品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老年用药:通过对100名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表明,本品对老年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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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
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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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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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服用过量可能会引起茶碱的毒性反应。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6.不要与其它镇咳药、抗感冒药、抗组胺药、镇静药联合使用。7.与肾上腺素类和其它交感性支气管扩张剂合用时,可导致不良反应明显增加。与某些可能影响肾功能或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须谨慎,如西米替丁及某些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
1.肺结核、气道真菌和霉菌类感染者应慎用。 2.在由布地奈德气雾剂替代口服激素的这一转化过程中,病人会重新表现出一些早期症状,如:鼻炎、湿疹和肌肉、关节痛,暂时增加这些病例口服激素的剂量有时是必要的。 3.极少数病例,如果出现下述症状,如疲劳、头痛、恶心、呕吐时,应该预计到是全身性激素缺乏的表现。 4.为减少咽喉部鹅口疮,病人在用药后应漱口。 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