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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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德福韦酯化学名称:9-{2- [二-(新戊酰氧基甲氧基)磷酰基甲氧基] 乙基}腺嘌呤分子式为:C20H32N5O8P 分子量为:501.48 |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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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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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92 |
国药准字H2007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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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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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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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包括:胸闷、头痛、眼干涩、恶心、呕吐、腹胀、上腹痛、自觉脱发、肝脏结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BUN升高、血肌酐升高、血钠浓度升高、肝功能异常、SB升高、ALP升高、CPK升高、TBIL升高、PT延长、转肽酶异常、血糖异常。上市后数据 除临床试验所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在阿德福韦酯上市后,已有下述可能的不良反应报告。由于此类不良事件属于自愿上报,且来源于未知数量的人群,因此并未对其发生频率进行评估。 代谢及营养异常:低磷血症 肌肉与结缔组织异常:肌病,骨软化(均与近曲肾小管病变有关)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 肾脏及泌尿系统异常: 肾功能衰竭,近曲肾小管病变,范可尼综合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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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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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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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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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①转移因子能够将供体的某一些特异性和非特异性细胞免疫功能,转移给受体,扩大受体的免疫反应。②转移因子有触发和调节细胞免疫功能,使未接触过抗原的细胞致敏,T淋巴细胞分化增殖为效应T细胞,发生增效反映,变成致敏淋巴细胞和释放具有免疫活性的淋巴因子,攻击体内病毒等外来物。③活化巨噬细胞,增强协同参与免疫反应的巨噬细胞识别、结合、吞噬和消化抗原的能力。④转移因子还能提高体内白介素Ⅱ、干扰素等人多种细胞因子在体内的生成,调整多项免疫指标、作用于免疫系统的多个环节、纠正机体失衡的免疫、使免疫功能低下或亢进得到调整。⑤还具有保护机体骨髓造血干细胞的生殖功能,防止因某些射线和药物等因素造成骨髓干细胞有丝分裂指数的下降,增强和调解机体的细胞免疫和骨髓造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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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疗程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肾功能 10MG阿德福韦酯长期治疗,在肾功能良好的患者用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总体危险性较低;在本身有肾损害危险因素,基础肾功能不全或者正在使用对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氨基糖甙类、万古霉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阿德福韦酯之前应检测其肌酐清除率。 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韦酯治疗过程中都要监测肾功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有发生肾功能不全危险因素或有肾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建议常规监测血清肌酐和血清磷的变化。肝功能 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监测肝功能至少数月。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 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时,曾有通常与肝脏脂肪变性和严重肝肿大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不伴低氧血症),包括个别致死病例的报道。当出现转氨酶水平的快速升高、进展性肝肿大或不明原因的代谢性乳酸性酸中毒,应该停止核苷类似物的治疗。任何伴有肝脏肿大或其他已知肝脏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特别是肥胖妇女)使用核苷类似物应给予注 |
禁与热饮料,食物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