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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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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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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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79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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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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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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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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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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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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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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