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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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详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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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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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79 |
国药准字Z2002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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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疏风解表,清热通窍。用于急性鼻炎(伤风鼻塞),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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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喷鼻,一次喷2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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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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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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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疏风解表,清热通窍。用于急性鼻炎(伤风鼻塞),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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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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