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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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7-[4-[4-(2,3-二氯苯基)-1-哌嗪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啉酮。 |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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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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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5 |
国药准字H10980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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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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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成人:每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 |
口服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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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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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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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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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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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尽管报道的下列不良事件发生在临床研究期间,但并不一定是由阿立哌唑引起。1.在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与停药相关的不良事件因不良事件而导致的停药率在阿立哌唑治疗者(7%)和安慰剂治疗者(9%)中没有差异,且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类型在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中也相同。2.与剂量相关的不良事件4个不同固定剂量(2、10、15、20和30mg/d)阿立哌唑和安慰剂的对照试验评估了治疗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剂量-效应关系。这一由研究分层的分析指出:唯一可能具有剂量-效应关系且只有在30mg时最明显的不良事件为嗜睡(安慰剂为7.7%、15mg为8.7%、20mg为7.5%、30mg为15.3%)。3.锥体外系症状在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阿立哌唑治疗者报道的EPS发生率为6%,而安慰剂为6%,没有显示出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存在差异,而Barnes静坐不能评定量表除外(阿立哌唑为0.08;安慰剂为-0.05)。同样,在长期(2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也没有显示出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存在差异。4.实验室检测异常4~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组间比较显示:在受试者的常规血生化、血常规或尿常规参数改变的比例方面,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不存在临床意义的显著性差异。同样,在因此而导致的停药率方面,阿立哌唑/安慰剂之间也无差异。在长期(2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在泌乳素、空腹血糖、甘油三酯、HDL、LDL和总胆固醇测定值与基线间的平均改变无临床意义的显著性差异。5.体重增加在短期试验中,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之间的平均体重增加有轻微差异(分别为+0.7kg和-0.05kg),符合体重增加标准(体重增加>7%)的患者百分数也存在差异:阿立哌唑为8%、安慰剂为3%。6.ECG变化安慰剂对照试验的混合组间比较显示:出现ECG参数重要改变的患者比例,在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事实上,在10到30mg/d的剂量范围内,阿立哌唑可轻微缩短QTc间期。阿立哌唑治疗者心率增加的平均值为4次/分钟,安慰剂治疗者为1次/分钟。 |
丁二酸洛沙平是二苯骈氧氮杂卓的三环化合物。动物试验证明,丁二酸洛沙平能对抗由阿朴吗啡致大鼠的定向行为;能阻断由阿朴吗啡致小鼠的攀爬行为;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作用;能不同程度地阻断小鼠的打斗行为,并对中枢兴奋剂苯丙胺致小鼠死亡有一定保护作用。上述作用与抗精神病作用有关,目前认为丁二酸洛沙平的抗精神作用机理主要是阻断中枢多巴胺受体,有镇静和对攻击行为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兴奋、攻击性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有效。小鼠口服丁二酸洛沙平的半数致死量是56mg/kg。文献报道动物试验未见产生畸胎、胚胎毒性,但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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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概要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