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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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噻嗪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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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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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81 |
国药准字H1097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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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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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一片,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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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的任一成份或磺胺衍生物过敏。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严重的肝脏衰竭,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严重的肾脏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无尿。难治性低钾血症,低钠血症或高钙血症和症状性高尿酸血症(痛风或尿酸结石病史)。 |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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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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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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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恶心、腹泻、消化不良、腹痛。尿频,尿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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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清电解质变化。2.与保钾利尿剂、补钾制剂、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它可以增加钾水平(如肝素)的药物合用需要小心。3.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有低钾血症的报道因而应当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与低钠血症和低氯性碱中毒有关。 |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5.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