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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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组方包括龙胆花、烈香杜鹃、川贝母、甘草、矮紫堇、小皮、藏木香、螃蟹甲、鸡蛋参、马尿泡十味药材,不采用任何化学添加剂、并且运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充分提取原药材中的有效成份而制得。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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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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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46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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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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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至14天。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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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三岁以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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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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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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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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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腹泻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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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慢性病、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