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急慢性扭挫伤、跌打瘀痛、骨质增生、风湿及类风湿疼痛。亦适用于落枕、肩周炎、腰肌劳损和陈旧性伤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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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独一味、棘豆、姜黄、花椒、水牛角(炙)、水柏枝。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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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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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113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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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急慢性扭挫伤、跌打瘀痛、骨质增生、风湿及类风湿疼痛。亦适用于落枕、肩周炎、腰肌劳损和陈旧性伤痛等。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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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将小袋内稀释剂均匀涂在药垫表面,润湿后直接敷于患处或穴位。每贴敷24小时。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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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开放性创伤忌用。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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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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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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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急慢性扭挫伤、跌打瘀痛、骨质增生、风湿及类风湿疼痛。亦适用于落枕、肩周炎、腰肌劳损和陈旧性伤痛等。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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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过敏型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或药物接触性搔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勿超过24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并在医生指导下处理。有药物接触性搔痒反应者,亦可用凉开水替代稀释剂使用,疗效不变而反应程度将有所减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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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孕妇慎用。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定期检查血尿酸和肾功能;4. 避免与肝损害药物合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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