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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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化学名称:2-[[[1-[(4-氟苯基)甲基]-1氢-苯并咪唑-2-基]-4-哌啶基]甲基-氨基]-4(3 氢)-嘧啶酮。 分子式:C24H25FN6O 分子量: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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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首儿药厂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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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93 |
国药准字H20061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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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缓解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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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1.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半片),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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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嗜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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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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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对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的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但缺乏人类妊娠期使用的经验,故建议妊娠及授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尚缺乏12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资料。 老年用药:老年人可能对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的潜在作用特别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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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缓解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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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2.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 3.亦发现过睡眼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1.药理作用 咪唑斯汀具有独特的抗组胺和抗过敏反应炎症介质的双重作用。体内和体外药理学试验均表明咪唑斯汀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的组胺H1 受体拮抗剂。在利用过敏反应动物模型进行的试验中,咪唑斯汀还可抑制活化的肥大细胞释放组胺(0.3 mg/kg,口服) 以及抑制嗜中性粒细胞等炎性细胞的趋化作用(3 mg/kg,口服)。同时,咪唑斯汀还抑制变态反应时细胞间粘附性分子-1的释放。药理试验显示咪唑斯汀具有抗炎活性,这可能与其具有抑制5- 脂肪氧合酶的作用有关。人体内进行的组胺诱导的风团和红斑研究显示,给予本品10mg 后,其抗组胺作用迅速、强效(4小时后抑制80%症状) 和持久(24小时)。长疗程给药后,未发生耐药现象。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均表明咪唑斯汀在抗组胺剂量下没有抗胆碱能作用和镇静作用。 2.毒理研究 对若干种属动物的研究显示,在咪唑斯汀剂量超过治疗剂量10-20倍时,仅出现对心脏复极化的影响。在对清醒的犬进行的试验显示,在70倍于治疗剂量下,心电图结果显示了咪唑斯汀与酮康唑的药理学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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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道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降低。 5.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血钾,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增加低血钾症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运动员慎用。 |
1. 不得嚼碎服用。 2. 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