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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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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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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红花清肝十三味丸
红花清肝十三味丸
主要成分

肌苷。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998

国药准字Z150211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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