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退行性腰椎管狭窄症(直腿抬高试验正常,有间歇性跛行)患者的主观症状(腰部和下肢疼痛及麻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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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为利马前列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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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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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16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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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退行性腰椎管狭窄症(直腿抬高试验正常,有间歇性跛行)患者的主观症状(腰部和下肢疼痛及麻木感)。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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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日3次,一次口服5μg。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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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禁用于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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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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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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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改善退行性腰椎管狭窄症(直腿抬高试验正常,有间歇性跛行)患者的主观症状(腰部和下肢疼痛及麻木感)。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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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 1、原研利马前列素在国外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373例患者中有34例(9.1%)患者出现54例次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主要为胃部不适8例次(2.1%)、皮疹6例次(1.6%)、头痛及头沉重4例次(1.1%)、腹泻4例次(1.1%)、贫血3例(0.8%)等。 2、原研利马前列素在国外上市后的不良反应: 2327例患者中有136例(5.8%)患者出现169例次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主要为胃及腹部不适34例次(1.5%)、腹痛13例次(0.6%)、腹泻10例次(0.4%)、头痛10例次(0.4%)、恶心7例次(0.3%)、胃灼热7例次(0.3%)等。 3、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障碍、黄疸 由于会出现伴有AST、ALT显著升高等的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详※),因此需充分进行观察,当确认出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4、其它不良反应: 0.1%~<1%<0.1%发生率不详* 超敏反应注1皮疹、瘙痒等荨麻疹光敏性 出血倾向注2出血 血液贫血、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腹泻、恶心、腹部不适、腹痛、食欲不振、胃灼热呕吐、腹胀、口渴、口腔黏膜炎舌麻木 肝脏AST、AL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 循环系统心悸心动过速、低血压、肢端紫绀、血压升高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麻木、嗜睡、失眠 其他潮红、发热全身无力、胸痛、胸部不适、四肢痛、浮肿、乳房肿胀、颤抖、下肢多毛、味觉异常 ※:来自于自发报告,因此发生率不详。 注1):当发生时,采取中止用药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注2):充分进行观察,当确认发生异常时,中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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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慎用本药 (1)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可能会增加出血的风险。 (2)正在使用抗血小板药、溶栓药、抗凝药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2、重要注意事项 (1)腰椎管狭窄患者用药时,应密切观察其病情变化,勿盲目持续用药。 (2)对于腰椎管狭窄症中需要手术的重症病例,尚未明确本品的有效性。 3、使用注意 本品采用铝塑枕式包装,应指导患者将药物从包装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患者误服包装,其尖锐的角部刺入穿食道粘膜引起穿孔,导致如纵隔炎等严重并发症)。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