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膦酸钠,其化学名为1-羟乙基-1,1-二膦酸二钠,分子式为C2H6Na2O7P2,分子量为249.99。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
生产企业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65 |
国药准字H200106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骨质疏松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2g,一日二次,两餐间服用。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5g(0.25g规格2粒;0.5g规格1粒),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气、呕吐、腹胀、腹泻、便秘、胃痛,胃部不适感、偶有消化不良、口腔内不适感、口渴等症状。2.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失眠、精神恍惚、乏力、倦怠感、头晕、麻木感、嗜睡、记忆的减退、耳鸣、老年性耳聋,背痛、肩部的肌肉僵硬、下肢的紧张感、胸痛等症状。3.循环系统:偶有轻度的血压上升、心悸。4.肝脏:偶有GOT、GPT、LDH、-GTP值的上升。5.肾脏:偶有BUN、肌酐值的上升(肾功能减退)、肾结石。6.皮肤:有时有搔痒感、皮疹、偶有发热感。7.眼:偶有结膜充血。8.骨:偶有关节周围的钙化。9.其他:偶有噪音嘶哑、水肿。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老年用药: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
成分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骨质疏松症。 |
|
药理作用 |
腹部不适、腹泻、便软、呕吐、口炎、头痛、咽喉灼热感、皮肤搔痒、皮疹等症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可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2.服药二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若出现皮肤搔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