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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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膦酸钠,其化学名为1-羟乙基-1,1-二膦酸二钠,分子式为C2H6Na2O7P2,分子量为249.99。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艾瑞昔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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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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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65 |
国药准字H201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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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本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疼痛症状,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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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2g,一日二次,两餐间服用。 |
餐后用药。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0.1g(1片),每日2次,疗程8周。多疗程累积用药时间暂限定在24周内(含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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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反应。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有:上腹不适、大便潜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少见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0.1%~1%)有:腹痛、便秘、消化道溃疡、恶心、呕吐、胃灼烧感、慢性浅表性胃炎、剑突下阵发疼痛、胃糜烂灶、胃底/胃体出血点、皮疹、浮肿、胸闷、心悸、镜下血尿、血清尿素氮(BUN)升高、白细胞下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尿蛋白阳性、尿糖阳性、尿红细胞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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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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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和青少年对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且无可参考文献,故儿童和青少年应禁用本品。老年用药:未进行系统的老年患者用药临床研究,如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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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本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疼痛症状,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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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腹部不适、腹泻、便软、呕吐、口炎、头痛、咽喉灼热感、皮肤搔痒、皮疹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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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可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2.服药二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若出现皮肤搔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与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