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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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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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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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99 |
国药准字H1094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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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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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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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立直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昏厥。 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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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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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也不清除ISMN是否经乳汁排泌,但由于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顾需慎用。儿童用药:这类药物的研究均在成人中进行,无比较儿童与成人用药情况的资料,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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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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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同时使用;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与西地那非等药物存在相互作用,需注意;4.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