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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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酒石酸溴莫尼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化学名称:11β,17a,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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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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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41 |
注册证号H2017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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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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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常规剂量滴患眼每日2次,每次1滴。眼内压在下午达高峰的患者或眼内压需额外控制的患者,下午可增加一滴。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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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莫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使用于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治疗的患者及使用影响去甲肾上腺素传递的抗抑郁药的患者(如:三环类抗抑郁药盒米安色林)。 新生儿和婴儿(年龄小于2岁的儿童)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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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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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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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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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约有10~30%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约有3~9%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角膜染色/糜烂,畏光,眼睑红斑,眼部酸痛/疼痛,眼部干燥,流泪,上呼吸道症状,眼睑水肿,结膜水肿头晕,睑炎,眼部刺激,胃肠道症状,虚弱无力,结膜变白,视物异常以及肌肉痛。 有不足3%的患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包括眼睑痂,结膜出血,味觉异常,失眠,结膜分泌物增多,精神抑郁,高血压,焦虑,心悸,鼻干以及晕厥。 上市后临床使用中发现本品有如下已确认的不良反应,以为这些不良反应来自群体数量的自发性报告,其发生的频率无法评估。眼部疾患: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前葡萄膜炎)、瞳孔缩小、结膜炎、眼睑瘙痒。免疫系统疾患(包括皮肤和皮下组织疾患):超敏反应、皮肤反应包括红斑、脸部水肿、瘙痒、皮疹和血管舒张。心脏疾患:心悸/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神经疾患:抑郁。血管疾患:低血压、晕厥。 在应用本品治疗先天性青光眼的病例中,有报道新生儿和婴儿食用后出现溴莫尼定药物过量症状,如失去知觉、嗜睡、低血压、肌张力减退、心搏徐缓、体温降低、黄萎病、苍白、呼吸障碍和呼吸暂停等。 在一项为期3个月,2-7岁患有青光眼的儿童在使用β-阻滞剂治疗不能有效控制病情,而采用与本品联合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中,报道发生嗜睡的几率较高(55%)。8%儿童情况很严重并且导致多情况是受体重影响,与体重大于20kg(25%)的儿童相比,体重小于等于20kg(63%)的儿童出现的频率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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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般注意事项:如果首次使用前瓶口的密封膜被破坏,不要使用该瓶药品。开瓶28天后的药品不可以再使用。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时仍应谨慎。 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能不全,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应谨慎。研究期间某些患者使用本品的作用减弱。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作用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下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物的患者,应按常规定期监测眼内压。 2岁及2岁以上儿童,尤其是2-7岁和/或体重小于等于0kg的儿童,由于是谁的严重程度及发生率较高,应慎用并密切观察。已有报道使用本品后会出现延迟的眼部过敏反应,一些报道的情况与眼压升高有关。 患者须知: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氯铵。而苯扎氯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吸收。因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本品也可以使某些患者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患者如需要驾驶或操作机器,应等这些症状消失后再进行 |
1.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 2.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 3.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 4.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 5.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 6.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 7.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