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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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 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04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本品。 | 口服。一次6 克,一日2 次。 |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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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欧沁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