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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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
| 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04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本品。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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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欧沁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