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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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
| 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04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本品。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日为一疗程。 |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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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欧沁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