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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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连翘、木蝴蝶、乌梅、诃子(去核)、天花粉、甘草、薄荷油、麦冬、党参、黄芪、僵蚕、冰片、桔梗、玄参、蟾蜍、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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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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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04  | 
                        
                             国药准字Z19994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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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滋阴降火,润燥生津。用于阴虚喉痹,喉干疼痛,声音沙哑,乳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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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本品。  | 
                        
                             含服,每隔1小时含服2-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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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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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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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滋阴降火,润燥生津。用于阴虚喉痹,喉干疼痛,声音沙哑,乳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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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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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欧沁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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