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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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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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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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24 |
国药准字H2006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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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冠心病: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死亡的危险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降低中风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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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4.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5.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 |
患者接受本品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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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活性成份及任一种赋形剂成份过敏者。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不足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肌病的报道很罕见。在临床观察、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下列不良反应: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道: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ESR升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发烧、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道。曾报道有碱性磷酸酶和Y-谷氨酸转肽酶升高的情况。肝功能检查异常一般为轻微或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道。1.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棚反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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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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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孕妇用辛伐他汀的资料。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药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长期治疗效果影响甚少。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它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成份,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因为HMG 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能降低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它产物的合成,所以孕妇禁用。辛伐他汀。在育龄妇女中,辛伐他汀只能用于那些怀孕可能性很小的妇女。若妇女在服药过程中怀孕,则应停用辛伐他汀并告知对胎儿可能造成的损伤。目前还不了解辛伐他汀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人乳分泌,且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所以服用辛伐他汀的妇女不宜哺乳。(请参阅注意事项,肌肉作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辛伐他汀目前不推荐给儿童服用。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大于65岁),应用辛伐他汀的对照临床试验中,其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LDL)胆固醇的效果与其他人群的结果相似,不良反应和试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也无明显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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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冠心病: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死亡的危险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降低中风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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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全身反应: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道紊乱。少见:口干、胃肠胀气。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少见:腱鞘炎样症状。精神系统:少见:焦虑。呼吸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罕见:低血糖(罕见于糖尿病患者);罕见:血管源性水肿(伴有致命性结果);罕见:肢踹疼痛(腿部疼痛)。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在PRoFESS研究中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比败血症的发生率有所增加,这可能是偶然的结果,也可能与目前不明确的机制有关。)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实验发现:与安慰剂相比,替米沙坦治疗组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脏酶的升高替米沙坦和安慰剂相似或低于安慰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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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参见禁忌)。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和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