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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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等。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03·HCL分子量:387.81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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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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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14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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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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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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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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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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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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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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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眼部刺痛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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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滴眼时,使用时若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