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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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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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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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42 |
国药准字Z420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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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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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2.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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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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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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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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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类要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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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