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上呼吸道感染缓(如普通感冒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引起的痰液粘稠,痰多不易咳出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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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盐酸溴已新8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苯甲酸钠、糖精钠、山梨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90、麦芽酚、诱惑红、樱桃香精、香草香精、纯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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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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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8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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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上呼吸道感染缓(如普通感冒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引起的痰液粘稠,痰多不易咳出的患者。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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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每次10毫升,需要时每8小时服用一次,一日不超过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2-6岁儿童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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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肺出血、肾炎盒急性肠胃炎患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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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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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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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上呼吸道感染缓(如普通感冒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引起的痰液粘稠,痰多不易咳出的患者。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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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胀、头晕、头疼、心悸、失眠、皮疹和盗汗,偶见一过性轻度血清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可自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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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请勿超过推荐剂量。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症状不缓解,并时有反复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疼,请停服并立即就医。儿童服用本品三天,症状仍不缓解或有反复或伴有发热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患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病人,可能会需要加用抗生素以进行抗感染治疗。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因吸烟、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持续或慢性咳嗽,请服用前咨询医师。7.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应慎用。8.患有肝、肾或胃部疾病或肺出血者,请服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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