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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处方药 非医保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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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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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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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769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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