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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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尿素150毫克,维生素E10毫克。辅料为:十六烷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三花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5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直接涂在患处,并加以搓擦。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1/20粒/kg),分3次服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特别是3个月以内)和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避免授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高龄者因生理机能睇下,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慎用。 | |
| 成分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用药部位如有灼伤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