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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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尿素150毫克,维生素E10毫克。辅料为:十六烷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三花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康唑。 | |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5 | 注册证号HC201600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直接涂在患处,并加以搓擦。 | 外用,清洗后,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对于体、股癣2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使用本品罕有的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过敏。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小儿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用药部位如有灼伤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是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且每日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 5.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7.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