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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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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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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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Z22024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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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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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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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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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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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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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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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2.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