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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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其化学名称:(s)-10-[(二甲胺基)甲基]-4-乙基-4,9-二羟基-1h-吡喃并[3′,4′:6,7]吲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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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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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03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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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治疗。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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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欣泽剂量,调整原则: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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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拓扑替康及欣泽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2.患有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病人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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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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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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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治疗。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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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拓扑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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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