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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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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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培力药品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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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51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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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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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儿童:2岁以上儿童视病情轻重给药量为每公斤体重每天0.5~2mg,分2~3次给予,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可提高至最大每公斤体重每天3mg,分2~3次给予。或遵医嘱。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0~150mg,病情较轻或长期治疗时,每日给予75~100mg。每日总剂量应分为2~3次使用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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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有服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过敏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禁用。5、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禁用。6、直肠炎患者禁用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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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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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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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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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7、偶有轻度粘膜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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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脏和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能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在使用本品时,可能会掩盖感染的症状,当有感染存在时,应给予合理的抗感染治疗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