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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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分子式:C12H22O11分子量:342.30 |
主要成份:每瓶含胸腺肽α11.6mg,甘露醇14.4mg。结构式:Ac-Ser-Asp-Ala-Ala-Val-Asp-Thr-Ser-Ser-Glu-Ile-Thr-Thr-Lys-Asp-Leu-Lys-Glu-Lys-Lys-Glu-Val-Val-Glu-Glu-Ala-Glu-Asn-OH,分子式:C129H215N33O55,分子量:31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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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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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国药准字H200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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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1.慢性乙型肝炎。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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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面的推荐剂量可作为参考。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30mL/日,维持剂量10-25mL/日;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15mL/日,维持剂量10-15mL/日;3.3-6岁儿童:起始剂量5-10mL/日,维持剂量5-10mL/日;4.婴儿:起始剂量5mL/日,维持剂量5mL/日。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杜密克宜在早餐时1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至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1 用前每瓶胸腺肽α1(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作肌注或静注)。 2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给药6个月(共52针),其间不应间断。 3 临床试验提示胸腺肽α1与α干扰素联用可能比单用α干扰素或单用胸腺肽α1效果为好。如联用α干扰素,应参考α干扰素处方资料内的剂量和注意事项。一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给药而α干扰素在晚上给药。 4 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4周(共8针),第一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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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对基泰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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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18岁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故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基础研究显示本品对动物胚胎没有影响,但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会对孕妇胚胎产生影响,以及是否经由乳汁排泄,故此部分患者用药应慎重,须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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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1.慢性乙型肝炎。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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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增强免疫系统反应性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多项体外试验显示,本品通过刺激外周血液淋巴细胞丝裂原来促进T淋巴细胞的成熟,增加抗原或丝裂原激活后T细胞分泌的干扰素α、干扰素γ以及白介素2、白介素3等淋巴因子水平,同时增加T细胞表面淋巴因子受体水平。本品还可通过对CD4细胞的激活,增强异体和自体的人类混合淋巴细胞反应。本品可能增加前NK细胞的聚集,而干扰素可使其细胞毒性增强。体内试验显示,本品可以提高经刀豆蛋白A激活后小鼠淋巴细胞白介素2受体的表达水平,同时提高白介素2的分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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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 3.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