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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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甘草酸单铵盐[以甘草酸苷25mg、甘氨酸25mg、DL-甲硫氨酸25mg。辅料为乳糖、碳酸钙、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聚维酮K30及薄膜包衣预混剂。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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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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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001 |
国药准字H2004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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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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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1次2-3片,小儿1次1片,1日3次饭后服用。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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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实施调查本制剂使用中出现不良反应的确实发生频率。重要不良反应:假性醛固酮症(发生频率不明):可以出现低血钾症、血压上升、钠及液体贮留、浮肿、尿量减少、体重增加等假性醛固酮增多症状,因此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另外,还可出现脱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症的症状,在发现CK(CPK)升高,血、尿中肌红蛋白升高时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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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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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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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氧化苦参碱在四氯化碳及D-氨基乳糖实验性肝损伤中观察到肝保护作用。临床研究表明,TNF/TNF-R和Fas/Fasl是介导PSV肝毒性的两条主要系统,实验结果提示氧化苦参碱通过抑制M,激活及分泌TNF-a,从而阻断TNF-a的肝毒性,氧化苦参碱可增强NK细胞活性,改善和纠正免疫紊乱状态,使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病毒能力增强。动物实验表明,氧化苦参碱在X射线照射前两天开始肌内注射200mg/kg,能明显防止60Co照射所致家兔的白细胞降低,对照射所致小白鼠细胞下降也有明显效果。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通过与OH作用形成有机自由基或氧化苦参碱自由基从而清除OH自由基,保护5’-TMP,使其免受辐射损伤,发挥抗癌作用。氧化苦参碱是对药物代谢过程起关键作用的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的诱导剂。与环磷酰胺合用,有协同抗癌作用,机制之一为氧化苦参碱通过诱导P450,提高环磷酰胺的活化,并且氧化苦参碱与降低1/2剂量的环磷酰胺合用时,抗癌作用相当于原剂量作用,同时抑制了环磷酰胺对白细胞的毒性,明显减轻了白细胞降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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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低钾血症患者慎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5.定期监测电解质水平;6.避免与利尿剂、皮质激素等药物联合使用。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