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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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乳果糖667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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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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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30 |
国药准字H2003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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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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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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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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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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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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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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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